生态水分厂污泥拖运处置招标书
招标单位: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生态水分厂污泥拖运处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生态水分厂(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中学附近)
2、项目内容及相关说明:
生态水分厂脱泥机正常运行状态下每月约产生80吨的污泥(如遇到甲方进行沉淀池清池时,在此期间产生的泥量将大于80吨),现对2026年6月20日至2028年6月19日(两年期内)产生的污泥合法化拖运处置工作进行招标,污泥的装车、运输(含污泥拖运专用车)和处置均由中标方负责,污泥装车重量以地磅过磅单做为结算依据,过磅结算重量汇总清单需经双方签字确认。需处置的污泥可自甲方脱泥机泥斗内放至中标方拖运污泥的专用车内,正常情况下无需人力装车;因生态水分厂现场无地磅,中标单位需就近寻找具备过磅能力的单位过磅,过磅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方有权组织纪检、生态水分厂等多部门对过磅重量进行随机抽查验证。
二、招标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污泥处置相关的环评报告批复、排污许可证,须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如有)等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资料。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无违法和不良行为。
三、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污泥处置单价(如X元/吨),所有与污泥拖运处置涉及的安全、环保等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此报价中,报价单需注明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
2、每季度凭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结算重量汇总清单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方次月给予结算污泥处置费用,费用结算方式:现汇支付。
四、投标单位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投标书中提供的投标人资质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2、项目不得转包,如被发现转包、挂靠将立即清退出场,并拒付任何费用。
3、投标单位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应的业绩。
4、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有责任自负。
5、提供投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评标方式方法
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公开评标,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实施。报批的中标单位将电话通知具体洽谈时间。未中标单位不通知。
六、现场及技术答疑
各投标单位必须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等要求,对此招标人将不予采纳。2026年4月15日开始接受答疑和现场勘查,投标单位答疑及现场勘查联系人:张大正 13913008280 答疑地点:生态水分厂(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中学附近)。各投标单位需勘察现场参与答疑,自备交通工具勘察现场、费用自负。
七、领取招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6年4月15日开始可通过http://www.viscosefibre.com网址查看下载(招投标信息中),邮件、传真等方式领取招投标文件。联系人:耿平 025-57518871/18013396361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为最大限度地规避舞弊风险,我公司仅接收密封完好的投标书,不接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非密封件标书和密封破损的标书(密封件封面必须在显著位置处注明“污泥拖运处置投标书”)。
2、投标截止期限:2026年4月21日16:00时。要求必须封标后,邮寄或送递。
3、标书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邮编:210019
收件人:耿平 025-57518871/18013396361